罚款408万元!象州县发布2起行政处分典型事例

时间: 2024-12-25 22:29:55 |   作者: 江南体育客服

  今年以来,象州县应急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聚集安全出产严重事故隐患和要点查看事项,严查各类不合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催促企业执行主体职责,并于近期发布2起行政处分事例。

  2024年4月18日,象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目标州县主产矿区进行执法查看时,发现某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建设项目未按安全设备规划施工;拒不执行期限消除严重事故隐患指令;未取得安全出产许可证私行进行出产。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安全出产许可证法令》第二条的规则。象州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安全出产许可证法令》第十九条的规则,对该公司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别离裁量、兼并处分,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对公司首要负责人处人民币10.8万的罚款。

  2024年9月25日,象州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工业园区进行执法查看时,发现某公司木工车间人工砂光机衔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勘探消除设备,契合《工贸企业严重事故隐患断定规范》(应急部10号令)第十一条(八)断定景象,归于严重事故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象州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对该公司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